我國法律禁止代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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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法律禁止代孕,民法典規(guī)定,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。法律上代孕所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,而且,對代孕所生的子女的保護應遵循聯(lián)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的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。此外,當遺棄行為達到情節(jié)惡劣的程度,將會對委托代孕者以遺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相關法條: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: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一條: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。
不直接撫養(yǎng)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,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(yǎng)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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