售車廣告隱藏陷阱 構成詐騙獲刑罰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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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廣告說能夠以遠低于市場的價格購買到心儀的汽車,來到銷售門店卻發(fā)現(xiàn)實際花出去的錢越來越多,此時該如何應對?近日,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(qū)人民檢察院辦理這樣一起詐騙案。
2019年4月,張某某在某網(wǎng)絡平臺看到一條某品牌汽車的出售廣告,正好是他想要的車型,且價格比市場價低。經(jīng)過電話聯(lián)系,自稱銷售人員的徐某甲告訴張某某這是一輛庫存車,需要先以市場價進行交易,事后再返還油卡,張某某遂與對方約定好到店里提車。
到銷售門店與徐某甲見面后,張某某交完購車定金,被帶至北京一家汽車交易市場提車,張某某支付了7萬余元購車款。返回店后,在徐某甲的催促下,張某某并沒有詳細閱讀合同內容,就簽訂了購車服務合同。隨后,張某某又在徐某甲的安排下,去汽車裝具店做裝飾,被索要2萬元服務費,稱是合同里約定好的服務費,不交就不能把車提走。
意識到被騙的張某某在事后報警,廣陽區(qū)檢察院以徐某甲、徐某乙、馮某某等人涉嫌詐騙罪移送法院起訴,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定詐騙罪名成立,依法判處被告人徐某甲、徐某乙、馮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罰,并處罰金1萬元。目前,該起案件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實正在進一步查證中。
法官說法
承辦檢察官表示,和張某某有類似經(jīng)歷的還有很多人,都是遭遇了“購車買賣陷阱”,徐某甲等人的詐騙行為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,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。檢察官提醒,在購車過程中,莫要輕信他人“低價車”“庫存車”“內部渠道”等說辭,對于明顯大幅度低于市場價格的售車廣告,應提高警惕,切勿掉入名為優(yōu)惠讓利、實則暗藏貓膩的陷阱,小心錢車兩空。
(來源:法治日報 周宵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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